第六届山东省青少年才艺展演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通过组织搭建全省青少年艺术交流和校外实践平台,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他们的艺术综合素养和实践能力。

二、组织机构

山东省演出行业协会

山东省演出行业协会艺术普及教育工作委员会

三、才艺展演选拔章程

(一)展演组别

本次展演报名年龄要求凡年满4至25周岁的青少年均可报名。

幼儿组:4-6 周岁

儿童A组:7-9周岁

儿童B组:10-12周岁

少年组:13-17周岁

青年组:18-25周岁

(二)展演项目

1. 独唱、合唱及戏曲类;

2. 器乐:西洋乐器类、民族器乐类、打击乐类;

3. 舞蹈: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爵士舞、国标舞、街舞等;

4. 语言:朗诵、曲艺、电视主持、小品、讲故事、情景剧;

5. 书画类:国画、素描、水彩、水粉、油画、漫画、硬笔和软笔;

6. 其他:跆拳道、武术等。

(三)展演要求

1. 展演作品不限风格,内容健康向上,题材新颖,形式多样,富有童趣及鲜明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

2. 展演选手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及展演选手 2寸照片2张,到组委会报名点报名。

3. 展演时间要求:幼儿组、儿童组时间不超过3分钟;少年组、青年组时间不超过5分钟。

4. 组合类年龄不同者按最小年龄组别进行展演。

四、其他事项

组委会对优秀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宣传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对外宣传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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