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山东省青少年才艺展演

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演出行业协会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指示精神,普及面向青少年的美育实践活动,全面推进山东省青少年素质教育,生动展示素质教育成果。为青少年素质教育成果提供展示平台,打造规范的、高品质、有影响、可持续的展演活动。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届山东省青少年才艺展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文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的活动以及党的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通过组织搭建全省青少年艺术交流和校外实践平台,展示我省青少年艺术素质教育成果。培养广大青少年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广大青少年更加深入理解实现“中国梦”的重大意义,提高他们的艺术综合素养和实践能力。

二、组织机构

   山东省演出行业协会

   山东省演出行业协会艺术普及教育工作委员会

三、才艺展演选拔章程

   (一)展演组别

  本次展演报名年龄要求凡年满4至25周岁的青少年均可报名。

幼儿组:4-6 周岁

儿童A组:7-9周岁

儿童B组:10-12周岁

少年组:13-17周岁

青年组:18-25周岁

(二)展演项目

      1. 独唱、合唱及戏曲类;
      2. 器乐:西洋乐器类、民族器乐类、打击乐类;
      3. 舞蹈: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爵士舞、国标舞、街舞等;
      4. 语言:朗诵、曲艺、电视主持、小品、讲故事、情景剧;
      5. 书画类:国画、素描、水彩、水粉、油画、漫画、硬笔和软笔;
      6. 其他:跆拳道、武术等。

(三)展演要求

  1. 展演作品不限风格,内容健康向上,题材新颖,形式多样,富有童趣及鲜明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
  2. 展演时间要求:幼儿组、儿童组时间不超过3分钟;少年组、青年组时间不超过5分钟。
  3. 组合类年龄不同者按最小年龄组别进行展演。

四、其他事项

    组委会对优秀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宣传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对外宣传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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