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山东省直播行业公信力,山东省演出行业协会与青岛西海岸新华通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签约!

6月23日上午,山东省演出行业协会与青岛西海岸新华通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签约仪式在青岛中日韩消费专区电商体验中心举行,山东省演出行业协会副会长姜玮、山东省演出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永清、青岛西海岸商务局刘传荣、青岛西海岸保税物流中心跨境电商事业部副总裁杨学海、青岛西海岸新华通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杨光、青岛西海岸新华通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闻凯共同出席了本次签约仪式。

通过本次签约仪式,双方将共同携手,对网络直播行业进行深入合作,根据国家文旅部相关政策法规,探索出一条富有山东特色,立足于直播行业的发展道路。

山东省演出行业协会今年将大力开展演出行业常态化、分类别培训机制及行业自律工作,全面加强对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文艺表演团体、网络表演(直播)、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演出举办单位从业人员思想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轮训培训。增强演出市场主体守法合规经营意识,引导其明是非、知敬畏,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政治、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讲合规,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水平以及思想品德修养、职业道德素养和人文艺术涵养,敬畏法律红线,严守道德底线,见贤思齐,以德为先,摒弃“流量至上”思想,协会将对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进行行业表彰。构建积极向上、繁荣有序的演出生态。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最新印发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当对签约网络表演者的违规处理结果、投诉举报处置情况等信息进行记录、保存,并根据不同情形,采取限制服务、停止合作、提请行业协会进行联合抵制等措施。”今年协会将开展直播从业人员行业自律工作,对于出现违规经营情况的主事人实施行业惩戒和行业抵制。

双方表示,将不遗余力推进山东省直播、电商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从山东省直播经纪公司实际需求入手,着手开展经纪人培训、直播从业人员孵化、直播行业从业人员行业轮训等项目,同时从多维度寻求更广泛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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